记者昨日从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获悉,从下周一起,北京市机动车将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同时,每周停驶一天的车牌尾号,每月轮换一次停驶日。
第一周为限行缓冲期
据了解,从10月11日起至2009年4月10日,北京市机动车(含已办理长期市区通行证的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将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停驶的机动车减征1个月养路费和车船税。
首次停驶车辆尾号按周一至周五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含临时号牌;机动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限行措施实施的第一周(10月11日-17日)为缓冲期对违规上路的机动车,只进行提示、教育、警告,不予罚款处罚。
车辆停驶日期每月轮换
按照新的限行规定,限行车辆按尾号每周停驶一天,每月轮换一次停驶日。例如,在10月份,尾号为1和6的车辆在周一限行,而下个月这两个尾号的车辆将有可能被调整至周二到周五的任意一天停驶。市交管局表示,每次在轮换的前一周,将把具体停驶日期向社会广泛宣传告知。
此外,对拥有同组和相同限制尾号机动车的车主,交管局将提供更换车牌的服务。单位和个人、家庭拥有2辆(含)以上同组和相同限制尾号的机动车(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或相同尾号),允许车主选择更换车牌号码。
特殊车辆不受限制
市交管局表示,对于运送危重病人等有特殊情况的机动车,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保障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的货运通行证及危险化学品运输通行证的机动车,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金融通行证的运钞、护卫机动车,及持有机要通行证的机动车,不受限行规定限制。
对左下肢残疾人驾驶的自动挡小客车,以及符合规定的校车、班车,在得到交管部门核发的通行证件后,也可不受限行规定限制。
此外,外埠进京的黄标“绿色通道”车辆、邮政货运车辆及经北京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的为北京市运送生产生活物资的车辆,不受禁限时间和区域限制,但6至24时禁止在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行驶。
违规车辆罚款100元
交管部门表示,对违规上路的机动车,充分利用电视监控、违法监测、号牌识别等科技手段,加大非现场监控力度。对违反按尾号限行和黄标车限行规定的违法行为,将处100元罚款、不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