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定打开法律瓶颈 拖挂式房车将合法上路行驶

21世纪房车
21世纪房车 · 发布于 2008-10-28 13:25

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中,关于全挂汽车上牌照问题有了明确的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中第二章第八条“车辆管理所办理全挂汽车列车和半挂汽车列车注册登记时,应当对牵引车和挂车分别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我国现行的GB3730.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中对拖挂式房车的定义有两个:

一.旅居半挂车 Caravan semi-trailer--能够提供活动睡具的半挂车。

二.旅居挂车 Caravan--能够提供活动睡具的中置轴挂车。

拖挂式房车也挂车的一种,也就可以合法登记注册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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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牵引挂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拖拉机只允许牵引1辆挂车。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二)小型载客汽车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或者总质量700千克以下的挂车,挂车不得载人;

(三)载货汽车所牵引挂车的载质量不得超过载货汽车本身的载质量。

大型、中型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以及其他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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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挂式房车在国内上牌照问题一直是国内房车届关注的一个焦点,也是关系到中国的房车产业能否快速发展的一个关键。纵观世界房车发展历程,拖挂式房车是一个重要的房车类型。在美国,每年的房车产量约在30万辆,有大约850万的房车保有量,而超过一半的房车都是拖挂式房车;欧洲房车协会E-C-F最新统计表明,房车在欧洲地区的保有量有500万之多,而拖挂式房车的数量竟达400万辆之巨;在德国,著名的房车品牌HOBBY、Buerstner、Dethleffs、Fendt等企业每年生产的拖挂式房车都有数万辆之多;拖挂式房车之所以能够有如此好的市场正是因为其可以和拖车分离这一特征而受到了全球房车爱好者的追捧。拖挂式房车在车内空间和布局方面也具有很大的优势,并且价格相对自行式房车要便宜许多,在欧美市场上,一辆4米左右长的拖挂式房车的市场售价大约的8万元人民币左右,即使是一辆10几米长的大型拖挂式房车的售价也只是在50万元人民币左右。

我们有理由相信,拖挂式房车可以合法上牌照必将推动中国房车行业的快速向前发展,并起到关键的法律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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