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发展的自驾车房车旅游终于结束了“无规可依”的窘境。为补齐政策短板,国家旅游局会同发改、工信、公安、财政、国土等11部委,联合印发了《促进自驾车房车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填补了一系列自驾车房车领域的政策空白。11月9日,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新规中明确,自驾游俱乐部纳入旅行社序列管理,自驾游领航员纳入导游序列管理,开展旅游经营的各类营地纳入景区序列登记管理等。
近年来,自驾车房车旅游蓬勃发展,成为经济新亮点。2015年在国内旅游近40亿旅游人次中,自驾游游客已占到58.5%以上,达到23.4亿人次。房车旅游发展近两年进入快车道,每年以85%左右的速度增长。
《意见》提出到2020年,重点建成一批公共服务完善的自驾车房车旅游目的地,推出一批精品自驾车房车旅游线路,培育一批自驾游和营地连锁品牌企业,增强房车产品与使用管理技术保障能力,形成网络化的营地服务体系和完整的自驾车房车旅游产业链条,建成各类自驾车房车营地2000个,初步构建起自驾车房车旅游产业体系。
“可以说,《意见》针对目前制约自驾车房车旅游发展的若干政策盲区加以明确。”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称。具体来看,新政对于营地用地政策进行细化,提出选址在相关规划区外的自驾车房车营地,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其自驾车营区、房车营区、商务俱乐部、木屋住宿区、休闲娱乐区等功能区应优先安排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确需新供的,用途按旅馆用地管理,宜以招标方式实行长期租赁或者先租后让。已供自驾车房车营地项目建设用地不得改变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不得分割转让和转租。
另外,国家旅游局强调,原则上,自驾游俱乐部纳入旅行社序列管理,自驾游领航员纳入导游序列管理,开展旅游经营的各类营地纳入景区序列登记管理。各地要制定出台针对营地运营特点的卫生、环保和住宿登记具体政策措施,进一步简化营地的前置性审批手续。拖挂式旅居挂车上路按照牵引车辆的高一档标准收费。同时,中央财政将加大对纳入国家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的营地项目和中西部贫困地区的营地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各地加大对自驾游道路、停车场、厕所、电讯、环卫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自驾车房车旅游营地的用水、用电价格实行与工业企业相同的价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