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4月1日正式施行。该政策将给广州市民学车报名、约考、驾驶证办理等相关事项带来哪些便利?对此,广州交警方面进行了解读。
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了一系列驾驶人培训考试改革的新举措。针对改革意见,公安部出台了《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以及新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及《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学员可网上报名网上约考
广州将于今年7月1日起启用全国统一版的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搭建便捷高效的互联网约考平台,实现网上报名、网上约考,开通车管服务“直通车”。已完成科目一考试的学员数据将自动从广州市网上车管所迁移至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新报名学车的学员可在成功报名后自行上网完成注册。
目前,自学直考试点地区已由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确定,在天津等16个城市试点(暂不包括广州)。
新规实施后,驾驶证考试更简捷。一是调整了小型汽车夜间考试方式,可在日间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进行,二是逐步推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减少考生往返次数。
放宽残疾人报名学车限制
新规明确,上肢残疾人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符合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允许驾驶安装有专门辅助装置的小型汽车。左手符合规定,右手手掌完整但手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
单眼视障人员优眼视力达到5.0以上,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
取消驾驶证业务异地限制
新规全面取消了异地限制,全面放开所有车型驾驶证异地申请、异地考试,申请人持身份证和居住证即可在居住地申领驾驶证,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驾驶人持身份证即可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补换证、审验业务。
新规还将每年体检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70周岁以上才需每年体检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同时,对未按期体检驾驶证被注销的,给予救济恢复途径,按规定体检并提交证明后,可以直接恢复驾驶资格。新规实施前,因未体检被注销驾驶证,且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按规定体检并提交证明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境外“速成”驾照审查更严
境外驾驶证换领我国驾驶证时,公安机关将启动出入境记录核查程序。对长期在国外生活居住的我国内地居民和境外驾驶人,持境外驾驶证换领国内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还应当考试科目三。
我国内地居民取得境外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地区连续居留不足3个月的,换领我国驾驶证时,需要参加全部科目考试。